8.1.2 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具备熟练操作设备的能力。
8.1.3 远程监控系统的检查应按本章相关规定进行,并应按附录E表E.0.1填写。
条文说明
8.1 一般规定
8.1.1 为保证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,本条规定了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,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、独立法人单位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,并应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。
8.1.2 为保证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,本条规定了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,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系统的使用操作和维护管理。
8.1.3 为保证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,本条规定了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日常需要做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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